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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传销返利不是“馅饼”是“陷阱”

时间:2022-04-13 18:51|来源:反传销救助中心|编辑:马老师|点击:

      典型案例是司法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弘扬法治精神的有力体现。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行为的引领示范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2021年,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全市法院审执结的案件中经过严格把关、层层甄选,评选出十大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领域,集中反映了全市法院在强力惩治黑恶犯罪、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非法传销、保障公益诉讼主体诉权、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效审判、善意文明执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体现了全市法院在定分止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所作的贡献。这些案例事实认定清楚,法律分析透彻、裁判说理到位,充分发挥了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左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传销返利不是“馅饼”是“陷阱”

      【案情简介】2014年10月,左某通过他人接触到“XX复利”平台,该平台通过发展人员以1600元为一单进行投资注册,获取投资账号,然后通过投资账号每天产生虚拟币或通过发展下线获取虚拟币,层层向下累积虚拟币提成,再转换交易价格得以提现、转让或卖给下线用于注册新的账号,以此获利。

      左某加入该平台后,继续发展党某(已判刑)和赵某(已判刑)加入。左某为党某等下线人员介绍、宣传该平台,为他们出售、转让虚拟币,从该平台获取利益。党某帮助赵某在铜川新区其经营的店内进行宣传、培训,通过歪曲相关政策、虚构投资项目和盈利前景引诱发展他人参加,其组织内部层级达到3层以上,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达百余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左某为该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

      2021年4月19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左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入选理由】“天上不会掉馅饼,非法传销是陷阱”。不论非法传销组织如何精心包装,其“缴纳投资,层级返利”的形式决定了逐级发展下线、裂变式聚集财富的本质不会改变,歪曲相关政策,编造虚假项目,虚假造势宣传都是引人关注的幌子。该案的审结提醒广大群众要对此类新型骗局提高警惕,对不法分子的“致富诱惑”加强辨别,提醒周边人切勿身陷泥淖,害人害己。

      [此文来源:铜川日报

      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都是集资诈骗、传销的。只要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诈骗。须谨慎防范。家人陷入传销失联,需要、寻人,寻亲,劝说传销痴迷者,可联系反传销救助中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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