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林某香等16人无视国家法律以“卖茶叶”为幌子组织领导传销,
2019年12月30日,长汀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林某香等1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林某香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本案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2年3个月至免予处罚不等的刑罚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初,被告人林某香在域名为www.5169888.com的电子商务购物平台,购买了售价为19920元由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华莱健”黑茶,并在该网站上注册成为传销队伍“虎狼之师福建小红帽团队”中的黑茶销售代理会员,取得推荐他人购茶入会进而开展传销活动的资格。此后,按照所谓“互助分销”模式,在其位于长汀县汀州豪廷小区的自营茶叶店内发展会员、推广黑茶。
2017年8月起,林某香提议和邀集其所属团队的下线人员丘某泉、张某秀、肖某连、张某发、涂某香、董某连、陈某东、梁某标、刘某田、肖某花、赖某燕、赖某水、郭某昆等人,以及属于“龙岩团队”的被告人谢某荣商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长汀县香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香泉公司在长汀县腾飞经济开发区某服饰公司一号厂房四楼以“华莱健安化黑茶体验馆”的名义挂牌开业。体验馆开业后,被告人林某香等15名被告人以该体验馆为窝点,分工配合、排班管理,依托www.5169888.com电子商务购物平台,采取免费品鉴、聊天分享、培训讲座和组织到华莱公司生产基地参观考察、举办“十万得主”感恩答谢招待会等手段,宣称黑茶有降“三高”、祛痛风等功效,并以“超级十万奖金模式”等返利计奖制度为诱饵,鼓吹“一次投资19920元,终身任务就是完成两份推广、两份带动”等快速致富前景,集中引诱和发展社会群众成为传销安化黑茶的会员,同步开展发展下线、培训授课、代办汇款、兑换电子币以及集中收发物流等传销活动。
截至案发,该体验馆运营期间共发展下线人数100余人,其中,被告人范某林发展下线48人;涉案金额200多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香等16名被告无视国家法律,以推销“华莱健”安化黑茶的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为名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购买指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为上下线顺序,组成返利计奖的关系层级,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且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层级在三级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据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龙岩普法 陈立烽 项永锋 李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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