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首例“祥云币”传销案宣判3名“唯宝汇”犯罪嫌疑人获刑
近日,经乐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2014年5月份起,王全忍、刘苗等人先后成立河北富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河北至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至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互联网注册“唯宝汇”电子商务平台,以“帮扶中国好企业,捧红中国好品牌”为由,吸引会员加入,并要求加入会员缴纳会费注册账号,成为“唯宝汇”会员,鼓励会员发展他人加入,并以相互推荐的关系组成一定顺序的层级、组建团队,建立明确的返利制度。
近日,海东市乐都区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案一审宣判。据悉,2017年11月14日,乐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被害人报警称:“2016年10月,我经他人介绍认识宁某某,宁某某以投资理财可获高额回报为由骗取我的财物。”
接警后,乐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立案审查,后立为刑事案件侦查。由于该网络传销案件系一起涉及全国的涉众案件,面临案件参与人员多,取证难度大等种种困难,最终经过侦查人员的不懈努力,案件顺利侦破。
2016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宁某某、蒲某某、保某某,打着“帮扶中国好企业,捧红民族好品牌”的旗号,以网络投资购买“祥云币”成为唯宝汇不同等级会员,可获取高额利润为诱饵,在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西宁市等地发展唯宝汇会员。
“祥云币”模式以注册3250元、6500元、1.95万元、6.5万元、19.5万元购买相应铜级、银级、金级、钻石级、冠级会员资格,以注册费1元比1分的比例获得相应积分,每个会员账户以按月获取积分增值及分红吸引人员购买。唯宝汇会员并可通过推荐发展会员以推荐奖、平衡将、管理奖等名义获得额外积分,积分中的30%可以在网上商城购物及注册账户,另外70%积分可在支付手续费后进行提现,直接及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
截止案发,“唯宝汇”在内蒙古、四川、广东、山西、河北、甘肃、青海多地共发展会员10万余人,涉案金额9.5亿元。其中,宁某某发展下线人数292人,下线层数64层,涉案价值9740750元;蒲某某发展下线人数172人,下线层数66层,涉案价值3679610元;保某某发展下线人数56人,下线层数58层,涉案价值1102350元。
法院认为,上述三名被告人结伙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注册会员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先后顺序组成层级,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宁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蒲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保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示:凡是虚拟币,区块链,拉人头,找下线的层层计酬行为都是传销,敬请远离! 文章来源: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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