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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非法集资10余亿元 “富源”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22-12-26 11:41|来源:未知|编辑:站内编辑|点击:
“富源”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
公司6年多非法吸收资金10余亿元;陈某全被判有期徒刑16年, 32人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1年9个月
12月23日,,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南通富源美容美发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源公司),被告人陈某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被告人裴某英、缪某丽等32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至2019年3月,富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活动。
2013年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富源公司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在未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陈某全决定以美容美发直营门店、富源公司投资成立的江苏韵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平台,以高利息收益或赠送美容美发服务、产品等为诱饵,以口口相传、开招商会等模式宣传推广股权投资、合约卡、无效退款、返款式培训等项目,向社会公众和单位内部员工非法吸收资金10亿余元,已兑付2亿余元,损失金额8亿余元。
2018年7月份,陈某全明知富源公司被禁止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且公司已资不抵债,继续组织该公司通过推广股权投资、合约卡、无效退款等项目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用于归还先前所吸收资金到期本息、发放员工工资等。富源公司于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非法吸收资金1.6亿余元,已兑付金额2000余万元,骗取金额1.4亿余元。
案发后及本案审理过程中,各被告人共计退出钱款4000余万元,公安机关查封富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有关资产,同时对陈某全、裴某英等人的房产、车辆和银行卡等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通州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富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一千四百万元;被告人陈某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被告人裴某英、缪某丽等32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富源公司,被告人陈某全、裴某英对本案的损失金额承担退赔责任,其余被告人在各自违法所得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资产在执行时一并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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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江海晚报 记者 王玮丽、通州区人民法院,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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