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受害者找上线要钱,不料被绑架
2011年9月14晚,犯罪嫌疑人李某、许某在贺兰县某小区门口将刘某的弟弟强行带走,限制其人身自由7天,并且强行让刘某的弟弟打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
后来,刘某弟弟的朋友李某替其交了4万元,刘某的弟弟才被放了。
9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许某到刘某弟弟租住房拿钱时,被贺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许某本是传销受害者,他们被传销人员刘某发展成下线,并且向刘某交了一笔传销款。发现受骗后,李某、许某准备向上线刘某要钱,但是他们没找到刘某,急于追款的他们想到了绑架刘某的弟弟。
听信传销人员的“忽悠”加入了传销组织,交了钱才发现自己受骗了,于是向上线索要传销款,无果后绑架上线的弟弟来要挟上线,结果自己反而被逮捕。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许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贺兰县检察院日前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犯罪嫌疑人李某、许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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