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发展下线15.49万人,涉案金额9.29亿(6)
【涉案】
15.49万下线涉案金额9.29亿
主犯李某在2002年组建北京梦佳娜公司,之后又成立、参股、控股生产、管理、营销多家公司,几家公司一套人马,以“深谷之泉·康美丹”、“泡泡饮”等保健品为“道具”,在全国大肆开展传销活动。同时承诺:成为公司的经销商后,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发展下线人员越多,所得的信息费+管理费+积分就越多。
这种惊人的利率让不少人失去了判断能力,公司发展的下线也以几何倍数增加。
2009年9月10日,扬州市公安局电子数据中心在北京对扣押的该公司信息部服务器硬盘进行了数据分析鉴定,该硬盘上装有直接用于传销的SQLSERVER数据库软件,传
销“经销商”、“加盟商”高达154892人次,传销金额高达929352000元。
李某通过北京梦佳娜公司(后变更为北京摩捷公司)财务部,开设个人信用卡,让各地传销人员将传销资金,直接汇入其中。积累一定的资金后,通过网上银行转入中转卡,用于传销奖金的返还、生产开支和日常管理支出。中转卡结余的资金,被以提现的形式取出,转存于李某个人信用卡,用于其个人直接支配使用。
据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定,该传销团伙涉案中转卡9张,出入资金1.6亿元,涉案隔离卡5张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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