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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出台多形式宣传,严防传销渗透的群众中

时间:2020-01-08 10:41|来源:反传销救助中心|编辑:马老师|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春节期间是传销活动的活跃期,一些传销人员往往借探亲访友之际蛊惑发展传销人员。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自我防范意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近期,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警惕传销陷阱宣传活动。

        该局通过在公众号发布警示消息、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讲解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和传销的危害性,通过解析案例深刻揭露传销的特征、欺骗本质和惯用手段。

        参加传销不仅不能发财,而且还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因为传销的本质是要求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依靠下线购买产品或者缴纳的钱财维系运作,一旦新加入的下线人员数量不足,整个传销组织就会“断链”。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市民:传销不像销售产品一样能创造价值、产生利润赚钱,它赚的就是人头费,从里到外都是骗。理论上每个人都可能赚钱,但实际上,概率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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